2020年南宁市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购置补助资金申报项目审核情况公示

  •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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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的指导意见》(南府发〔2014〕3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南府规〔2017〕30号)文件精神,根据《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和购置工业标准厂房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工信规〔2019〕3号)条件要求,现将2020年南宁市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购置补助资金申报项目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止,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8楼813室工业园区科;邮政编码:530028),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

附件:1、2020年南宁市工业标准厂房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名单

      2、2020年南宁市工业标准厂房购置补助资金计划名单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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