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第四批纳入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名单的公示

  • 眉山市商务局
  •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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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眉山市进一步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0年第四批纳入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开公示。
    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期间,提交建议意见:
    四、信件传达,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二楼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
    附件:2020年第二批申请使用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名单(服务业)

眉山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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