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5]71号)、市人社局等5部门转发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30号)规定,经市人社局研究决定,本批次普惠性稳岗返还采取企业免申报,经办机构内部比对数据审核的方式。经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社保中心提供企业参保缴费数据,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并召开主任办公会会审通过,以下57户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5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局反映。
附件:德阳市市本级2020年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公示明细表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