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法治建设实效,推动全省科技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科规〔2019〕5号)要求,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四川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试点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科技厅监督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409室
邮编:610016
附件:四川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试点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