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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川发改高技规〔2019〕9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全创函〔2020〕126号)相关要求,我委对2020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项目进行了审理,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初步提出2020年拟批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5日—6月1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我委全创综合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附件:2020年拟批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名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