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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18〕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市)县推荐、我局审核、专家评审、现场审查,2019年度符合条件共8户企业,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2020年5月20日-5月27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