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字﹝2004﹞153号)的相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对自治区挂牌运行的9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2019年度运行工作考核。现将2020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补助名单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补助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