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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47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拟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纪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区经信局环资科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