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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0年1月19 -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注明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831室
附件:河北省科技创新券2019年第二批拟兑付清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