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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并按程序完成第九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评审工作。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通过评审的申报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联系。
注:申报系列中的“优势”是指“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是指“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附: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