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我省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拟推荐对象(11家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7日至1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众创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异议申请,清楚描述该众创空间存在的不符合条件的具体理由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凡匿名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附件: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拟推荐对象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