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省支持“老、原、新”、民营经济发展以及“互联网+工业”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黑龙江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车间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规划规联发〔2018〕12号),经省工信厅、财政厅组织审核,初步确定以下车间为2019年拟支持数字化(智能)车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附件:2019年拟支持数字化(智能)车间名单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