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第四批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的补充公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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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号)等管理办法,经申请人申报、评审论证、办公会审议,现将“质子泵抑制剂药物新剂型研究及产业化”等4项增补的2019年广西第四批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有异议的项目,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2019年广西第四批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补充公示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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