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批准建设“云南省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等5家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 2019-12-04
  • 公示公告
  • 申报通知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5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公示,决定批准建设云南省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等5个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重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场地、人才、政策、经费等保障,认真指导实验室编制项目合同书,并组织专家对合同书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请实验室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完善组织架构,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团队建设,突出重点和特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重点实验室完成建设目标后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

三、建设期内,实验室使用“云南省XX重点实验室(筹备)”的名称。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验收后,正式命名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

附件:2020年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2020年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

序号

重点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1

云南省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

昆明理工大学

2

云南省真菌多样性与绿色发展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3

云南省马铃薯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云南师范大学

4

云南省智慧教育重点实验室

云南师范大学

5

云南省数字骨科重点实验室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