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第五批新疆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公示的通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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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推荐认定第五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89号)精神,经过推荐申报、资料审核、认定打分,并经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认定巴州库尔勒市电子商务双创孵化基地、喀什市创业孵化基地、博州精河县云展创业孵化基地、乌鲁木齐市顺德创业孵化基地、喀什地区新疆北斗双创基地五家单位为第五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反映情况。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邮 编:830011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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