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奖组发〔2019〕1号)要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等共11个部门联合评议初审,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研究,55个集体和34名个人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经济领域)奖励初审通过对象,现予公示(公示对象详见附件)。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9年12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8)。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集体)奖励经济领域初审推荐名单
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个人)奖励经济领域初审推荐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