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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19]91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市地审核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税务局核对确认,现将拟补助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对于公示企业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省科技厅高新处
邮编:250101
附件:
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拟补助企业名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