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源建设〔2019〕18号)相关规定,各市州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州其他相关部门、供电公司按照电力用户准入条件有关要求已完成用户准入审查,并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汇总,我局现将通过审查的96家第二批新用户名单予以公示(第二批新用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湖北省能源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