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有关批复等文件要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征集了第五批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拟合作机构,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工作,现将4家第五批拟合作机构进行社会公示。
一、第五批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拟合作机构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二、为便于社会监督,公示之日起7日内(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接受社会各界对拟合作机构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对拟合作机构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间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联系。同时将书面意见发送电邮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提供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