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经济开发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6〕1号),经单位自主申报、各区(含开发区)科技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三维可制造性分析软件”等171个产品为武汉市创新产品,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请公示名单内各申报单位完成下列任务:
1. 将申报材料(含申报材料的附件)打印成册后交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交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2. 填报产品用途报表(见附件2),于10月17日前以word版发送至邮箱whskjjjhc@163.com。填报要求见附件2。
武汉市科技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