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标杆工厂类)认定公示

  •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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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文件精神,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工业互联网深度应用标杆,前期我们开展了2018年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标杆工厂类)评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拟认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等34家企业为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标杆工厂类)。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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