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政策(试行)相关项目申报的通知》(成经信财〔2018〕84号)要求,经企业(社会组织)申报、区(市)县初审、我局审核、专家评审推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1户单位拟给予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2019年7月23日-7月29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成都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