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向省政务服务中心19号窗口提交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换发申请,科技厅窗口已受理。按照“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换发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节点要求,现对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的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9日(7个工作日)。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附件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换发事项受理汇总表
序号 | 申请日期 | 申请单位 | 换发事项 | 设施地址 |
1 | 2019年7月10日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 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镇堰华路6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