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成高管发〔2018〕12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征求部门意见建议及电子信息产业局、生物产业局、新经济局、科技人才局、经济运行局、财政金融局等部门评审等程序,现将《成都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拟认定名单(首批)》《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提高质量效益项目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成都高新区纪工委驻新经济局纪检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邮编:610041
附件:
附件1 成都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拟认定名单(首批)
附件2 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提高质量效益项目拟认定名单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