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8〕196号)和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大数据等绿色高载能产业电力扶持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经信电力函〔2018〕220 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合格,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审核后,现将2019年拟新增全水电直接交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 年3月1日—2019年3月5 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力处、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和环境价格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