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核查情况的公示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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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7日,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对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初审后上报的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材料进行了核实,现将拟转报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车辆情况公示如下。

        一、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实,2015年度纯电动乘用车45辆,纯电动客车100辆;2016年度纯电动乘用车174辆,纯电动客车225辆。。

        二、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经核实,2016年度纯电动物流车71辆。。

        三、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

        经核实,2016年度纯电动物流车341辆,纯电动客车97辆。

        四、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经核实,2016年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81辆。

        以上车型详见附件,对核实结果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于3个工作日内(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市财政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若无相关情况反映,我们将按此转报省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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