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按照根据《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18〕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市)县推荐、我委审核、专家评审会评审,现场抽查,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16户企业,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2月16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