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结果的通知

  •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 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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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财经局,成都高新区科新局、财经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成经信财〔2018〕24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虚谷数据库”等7个产品被认定为2018年度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有效期3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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