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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根据《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7〕35号)的有关规定,将对2017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现将专利奖奖励资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奖励资金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企业为2017年度荣获中国专利奖、四川省专利奖的企业,奖励标准为: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50万元、优秀奖20万元,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3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5万元。企业同一专利多次获奖,补贴差额。
(二)申请企业的工商登记、国地税关系需在高新区内,并正常经营、正常纳税。
(三)资助是针对2017年度获奖的项目,往年获奖项目但未申报或已经获得过资助的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1.《高新区企业获得专利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并递交复印件1份。
3.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介绍。
4.获奖专利基本情况介绍。
5.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近3个月内的国税、地税缴税凭证或纳税证明各一张,并递交复印件1份。
6.获奖项目相应专利奖申报书(仅需电子档)。
注:上述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
三、申报时间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到高新区管委会3楼10号窗口(科技新经济局综合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