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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知)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5〕21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7号)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备案工作,推动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发展,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工作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