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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项目评审评估、结题验收、鉴定咨询等工作,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广泛征集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技术类、管理类、投资类、法律类、财务类、新经济、科技服务业、国际关系、知识产权等相关方面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三)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审、咨询等工作;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类别
除满足专家入库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
(一)技术类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技研发项目、科技创新政策研究、项目管理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博士学位,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职称3年以上。
(二)投资类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现从事相关工作;
2.担任创业投资、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投资相关工作年限3年以上;
(三)法律类专家。
1.法律事务所合伙人;
2.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四)财务类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各类科技经费审计;
2.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担任该类职务5年以上;
3.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五)管理类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公司副总以上、行政管理单位副处以上,担任该类职务3年以上;
2.现任社会团体高层管理者(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副会长、会长等),担任该类职务3年以上。
(六)其他类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担任公司管理中层以上;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中国专利金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省专利金奖、地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成果完成人中排名前三位的人员;
3.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药学等相关专业毕业,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消防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证书,专业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四、征集方式
1.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申请入库的专家填报《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申请入库相关证明资料。
五、受理方式
1.常年受理。
2.提交申请表纸质资料并报送电子资料,相关资格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