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编制《龙门山森林绿道与田园绿道商业业态策划方案》项目比选的通知

  •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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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我委将编制龙门山森林绿道与田园绿道项目商业业态策划方案,按照相关规定,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龙门山森林绿道、二绕田园绿道是“一轴两山三环七带”天府绿道体系中的一山、一环,龙门山森林绿道涉及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蒲江县共6个区(市)县;二绕田园绿道途经彭州市、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崇州市、新津县、双流区、天府新区、简阳市、金堂县、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广汉市)共12个区(市)县。龙门山森林绿道计划建设一带十廊,覆盖6个市县的绿道网,形成层级清晰、功能完备、通山达水,景观各异,总长约1100公里的最美旅游森林绿道。二绕田园绿道计划建设一环(300km)9廊(森林康养步道、滨水绿道、丘区绿道、田园绿道、生态产业景观绿道等共约700km),形成层级清晰、功能完善、通山达水,景观各异的旅游森林绿道。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商务委在总体规划初稿基础上编制商业业态策划融合方案要求,我委以时代眼光和国际标准做好顶层设计,高水平编制龙门山森林绿道和田园绿道商业业态规划,错位推进区域网点设计,个性化策划设计项目形象的工作思路,市商务委拟聘请国内外高水平专业团队,编制龙门山森林绿道与田园绿道商业业态策划方案。

  二、项目框架工作内容

  (一)田园绿道商业业态策划框架工作方案(见附件1)

  (二)龙门山绿道商业业态策划框架工作方案(见附件2)

  三、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2月。

  2.于2018年8月底前提交《龙门山森林绿道与田园绿道商业业态策划方案》送审稿。

  3.于《龙门山森林绿道与田园绿道商业业态策划方案》与文体旅(农)融合规划中,得到市委市政府认可为止。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49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提交报名材料。市商务委相关处室根据报名材料对参选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3),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为在成都市注册的研究院所、社团组织、咨询服务型企业、事业单位;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单位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经济社会咨询服务,熟悉成都市服务业及新经济发展情况,承担过相关市级部门的经济咨询服务项目;

  (四)研究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过相关课题研究的经验,确保研究成果前瞻性强、路径可实施和对策可操作;

  (五)研究团队成员应以满足上述要求的专业人士参与,有从事此类重大课题研究的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课题研究方案等相关比选材料(含项目投标价);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七)比选报名表(见附件4,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7月27日09:30,在市商务委703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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