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成都高新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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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企业:

为加快培育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平台企业在军民融合检验检测、线上服务、仪器共享、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作用,现依照成都高新区经济安监局《成都高新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成高经发〔2018〕32号)设定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开展2018年成都高新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请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8年6月8日前将平台认定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安监局先进制造业处。


附件:

1.成都高新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成都高新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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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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