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泥窑处理电石渣项目错峰生产管理工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四川永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水泥窑处理电石渣项目错峰生产进行了认定。按照《四川省水泥行业水泥窑处理电石渣项目错峰生产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6日-7月13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冶金建材处和四川省水泥协会反映情况。
附件:四川省水泥行业水泥窑处理电石渣项目错峰生产认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