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3-04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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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规定,我局拟于2020年2月17日起开始受理2020年稳岗补贴的申请,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县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及以前无欠费。
(二)关于裁员率的申报条件: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20%。除上述按国家政策放宽裁员率标准外的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31%(其中,因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不计入裁员范围)。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四)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包括已由“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的违法失信企业。
三、申报资料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以下资料,向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申请稳岗补贴。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样本在经开区人力资源群或大邑县稳岗补贴工作群或大邑县失业动态监测群共享下载,申请报告需盖宣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盖章);
3.企业职工花名册一份(样本同第一,只报送电子文档,发送邮件到QQ2992734865邮箱里);
4.《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一式二份(表格在经开区人力资源群群号162018857,大邑县稳岗补贴工作群群号129461882共享下载),经办人、企业负责人需签字,单位盖章;
5.《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资料明细表》一份,单位盖章;
6.本企业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格式附后,需单位法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7.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属于中小型企业的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二)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 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2. 用工企业的的营业执照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见附件6);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见附件8);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含电子版)(见附件7)。
四、返还标准
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五、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窗口申报
申报材料交社保大楼底楼大厅29、30号窗口。
(二)网上申报
按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9)办理。
(三)邮箱申报
参保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如无K盘,可先行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后通过邮箱(QQ2992734865)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李勇收,手机号码:13547820265)
六、补贴的审批及资金拨付
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照《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经办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就办发〔2016〕79号)规定办理,及时将资金直接划入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账户。
根据国家政策,此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逾期不能受理。2020年面临暂时困难但恢复有望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另行制定。
联系人:郭雅雯、夏维;联系电话:88280755
 
                                   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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