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储备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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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涉农经营主体: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储备指南(第一批)的通知》(〔2022〕7-154号)要求,2023年成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建立的项目储备库中产生,现就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业项目储备工作
    各涉农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农业项目储备工作,精心组织,保证项目应储尽储,以项目储备工作为抓手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提质增效。要结合储备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主动对接市农业局对应科室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储备资料编写工作。要广泛征集项目实施需求,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切实提高项目策划储备水平,不断规范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储备项目落地见效。
    二、储备项目类型及联系方式
    2023年(第一批)成都市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储备项目,联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科,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13880589489。
    数字农业(休闲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联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新经济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68891129。
    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和市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联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农建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982853977。
    2023年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联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51064944。
    2023年成都市现代农业装备项目,联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装备科,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3880698680。
    成都市数字农业建设储备项目,联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新经济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68891129。
    三、储备程序及要求
    (一)报送资料。各涉农经营主体:请于2022年7月28日前,将储备指南要求的项目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应科室。
    (二)项目初审。项目主办科室于2022年7月29日12:00前,按管理办法规定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并完成项目初审工作。
    (三)评审论证。项目管理科于7月29日14:00组织对上报储备项目统一评审。评审通过后统一行文报送市局各处室,纸质文件和电子档由各科室报送对应处室。

    (四)结果公示。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将项目储备情况向党组报告后,纳入储备项目管理并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储备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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