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将我市企业申报2019年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具体经办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未申报企业尽快申报:
一、申报对象
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报前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报前无欠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要求(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且未被列入以下名单的企业:
1.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查询。
2.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发生“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情形的企业。
查询方式:①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该企业“信用行为”→“行政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详情”;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查询该企业的“基础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检查结果”→“详情”。
(二)企业财务指标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
1.2018年度利润总额小于零(含)且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
2.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2019年以来连续6个月亏损且经营性现金流环比减少;
(三)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成都市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0%,且已与企业工会组织(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四)同一年度内同一企业只能享受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与“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稳岗补贴”其中一项。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认定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
(三)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报告;
申报企业进入成都市会计学会网(*** />(四)与工会组织(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稳定岗位承诺书》。
四、补贴标准
按6个月参保地2018年12月份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2018年12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确定。
补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6×1320元×2018年12月底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向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
(二)审核。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自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审核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合格企业申报资料信息录入经办信息系统,并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将复审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市人社、发改、财政、经信、国资、商务、审计、市场监管、税务、工会等十部门,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采用会议纪要的方式予以确定并存档。
(三)公示。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在邛崃市公众信息网上对联席会议审定合格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申报资料,及时退回企业,企业可按照《关于办理2019年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就发〔2019〕17号),重新以非暂时困难企业身份申请稳岗补贴。
通知出台前已申报或已享受“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稳岗补贴”的企业,如符合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应在申报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前撤回原申报或退回已享受的稳岗补贴(申请撤回或退回补贴的企业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附上述申报材料中的材料第(三)项)。需退回补贴的企业应在提出退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账户;公示有异议的,由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
六、申报时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地点
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内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窗口。
咨询电话:028-88760907;
邛崃市失业保险科业务QQ群:390513180
附件:成都市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认定表成都市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认定表
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