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社(联合社):
我市正在申报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发展示范县,参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文件精神,申报成功的示范县将有500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主体发展。按照省厅要求,此次申报需开展项目储备,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方案。
一、申报主体及资金安排
(一)合作社联合社:每个补助50万元;
(二)省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30万元;
(三)县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10万元。
二、建设内容
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 初加工和营销体系(包括电商平台)、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特别提醒:
1.此次资金使用没有自筹要求。
2.支持重点:粮油生产、生猪养殖合作社(联合社)。
3.项目为储备,待成功申报示范县后,以正式下达的资金文件及项目批复为准。
4.优先考虑前几年没有实施过项目的合作社。
请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联合社)积极申报并参照附模板准备申报方案,并报所属镇(街道)初评,并于1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通过初评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申报方案及项目备案表报送到合经科(包含电子档、纸质档)。邮箱:942153336@qq.com。
附件:
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模板)
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备案情况表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模板)(仅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注册登记情况、法人身份情况、成员情况、获得的荣誉情况、当前产业发展情况、运行机制情况、盈余分配情况;
二、拟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等)
2.建设地点、
3.建设进度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紧扣文件中的支持方向,做到详细具体);
四、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文字表述同时列表,注明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内容);
五、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六、资金管理(先建后补、检查验收);
七、项目的组织保障。
除以上内容外,项目实施方案还应包含封面、目录、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包含不限于示范证明、规模证明、财务报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等),加盖农民合作社鲜章,一社两份。
附件2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备案情况表 |
序号 | 市(州) | 县(市、区) | 农民合作社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示范等级(在相应处打钩) | 建设内容 | 项目资金 (万元) | 自筹资金 (万元) | 初评意见 | 备注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联合社 |
1 | 成都市 | 邛崃市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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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意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