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筑牢“三农”基础,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请各业主比对申报指南积极申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附件:邛崃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日
附件:邛崃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顺应农业产业发展新趋势、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等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产地冷链短板,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制订邛崃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服务现代农业功能区(园区)和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发展,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满足农产品消费多样化、品质化需求,在邛崃市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1个。
二、申报条件
(一)在邛崃市行政区域内的,已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产销一体经营能力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且原则上已进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选址符合成都市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建设地点原则上需选择在现代农业功能区(园区)、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发展重点(主产)县范围内,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生猪(畜禽)、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建设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或预冷库等冷链设施,冷库容量不低于100吨、容积不少于500立方米。
(二)可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包装、物流配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等配套设施。
(三)建设和验收标准按照《四川省农产品烘干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1)》执行,按规定制作安装冷链设施标牌、公示牌和操作规程、制度。
四、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年度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对于以往年度享受过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级不同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参照《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录(2021)》、《四川省仓储保鲜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2021)》标准,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土地使用费和办公场所、围墙、给排水、用电等非主体功能建设,不纳入财政补助资金范围。
五、项目建设周期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审计及报账。
六、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于2022年3月9日之前将邛崃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封面纸(封面格式见附件)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50916546@qq.com,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项目实施
(一)组织实施
实施主体参照《四川省农产品烘干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1)》,及时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二)组织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发放项目补助资金,具体方式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整改。
八、项目管理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是项目实施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邛崃市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产业、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等内容。
(二)严格风险防控
新型经营主体要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内部控制,强化全程监督制约。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多头申报、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地方要严格查明情况,按照规定抄送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项目督导
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和项目验收情况开展抽查。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九、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本申报指南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备案材料清单
2.成都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4.成都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承诺表
5.四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2021)
6.四川省仓储保鲜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