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简经科信〔2022〕8号签发单位:简阳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简阳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2-01-18生效时间:2022-01-18
简阳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简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
转型升级支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简府发〔2021〕12号),经研究,特制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阳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简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
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
升级支持政策申报指南
一、支持企业技改扩能
(一)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申报
1.支持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含)—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条件
在简阳市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万元(含)以上,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备案(备案时间与竣工时间不超过2年)且在2021年—2023年内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3.申报材料
(1)简阳市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简阳市技术改造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1);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项目竣工报告(附件1-2);
(5)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件1-3);
(8)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合同、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等;
(9)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10)企业承诺书。
4.政策咨询
简阳市经科信局投资促建科 咨询电话:27028570
(二)新入统计库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申报
1.支持标准
经主管部门认定,对年度新入统计库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每个项目2万元标准给予企业新入库奖励。
2.申报条件
2021—2023年度新入统计库的技术改造项目。
3.申报材料
(1)经主管部门认定的2021年-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报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年度入库项目现场核查表;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设备购置合同;
(6)项目现场图片;
(7)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限5000万以上名录库项目提供);
(8)统计部门出具的项目年度入库证明材料;
(9)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10)企业承诺书。
4.政策咨询
简阳市经科信局投资促建科 咨询电话:27028570
二、打造智能制造典型示范引领
(一)支持标准
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装备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对2021年-2023年内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装备项目的简阳市工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还);
2.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装备项目的认定文件和资料;
3.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4.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简阳市经科信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27028571
三、降低厂房租赁成本
(一)支持标准
支持园外存量工业企业租赁功能区(园区)内工业厂房,第1年给予4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补贴;第2年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5%以上,给予5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补贴;第3年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0%以上,给予6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经园区管委会认定2019年-2023年内入园企业(2019年入园租赁企业核算租金补贴时,按第3年标准执行;2020年入园租赁企业按第2年标准起算执行);
2.第2年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5%以上;第3年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0%以上。
(三)申报材料
1.简阳市入园企业租赁厂房补贴申请表;
2.入园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税务局核实的企业年度申报进征管系统的纳税数据;
6.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7.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简阳市空天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企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27324018
简阳市临空经济产业园管委会运营管理部 咨询电话:27756688
四、支持企业稳定生产
(一)支持标准
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增幅在10%以上且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每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实得部分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二)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增幅在10%以上且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2021年—2023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局核实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纳税及地方留成部分);
4.统计部门出具的规上企业证明材料;
5.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6.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简阳市经科信局工业经济运行科 咨询电话:27028571
五、鼓励企业发展壮大
(一)支持标准
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工业企业,以首次突破时前3年地方经济贡献实得平均数为基数,按当年地方经济贡献较前述基数增量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在简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缴纳税收,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在2021年—2023年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母公司或总公司在简企业以其全部年度营业收入为准,母公司或总公司不在简企业以在简部分年度营业收入为准。子公司与母公司或总公司不能同时申报。企业主要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制或淘汰类产品。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年度企业发展壮大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2-1、2-2);
2.企业申请报告(企业概述、目前现状、发展规划、申报奖励种类等;附表提供近5年营业收入数据);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企业,复印件装入申报书。报告需带有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5.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有税收业务专用章);
6.税务局核实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纳税及地方留成部分);
7.企业近期照片4张(能反映企业大门、全景、车间和产品等);
8.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9.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3)。
(四)政策咨询
简阳市经科信局企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27028573
六、吸引高端人才落户
(一)支持标准
以企业高管、高技术人才薪资个人所得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按8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后,由企业兑现给个人)。
(二)申报条件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2023年1月1日期间新引入且连续任职1年以上的企业高管、高技术人才(以缴纳社保开始时间计算)。其中,税前年薪达到20万以上;高技术人才需达到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企业年度申报人数不得超过缴纳社保总人数的8%。
(三)申报材料
1.简阳市企业人才申报表;
2.企业申报文件;
3.申报人身份证、相关职称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
4.高管、高技术人才新任佐证材料(公司章程、股东资料、聘用合同等);
5.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6.税务局核实代扣代缴的企业高管、高技术人才等纳税数据(纳税及地方留成部分)。
(四)政策咨询
简阳市经科信局人才服务科 咨询电话:27028569
七、支持企业并购重组
(一)支持标准
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较上一年度新增部分的80%,连续3年给予补助(政策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符合国家大型企业划型标准的民营企业,原则上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并购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允许大型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独立申报主体);
(2)申报主体的注册地在成都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2021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期间,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5万元(含)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在并购前,申报主体与被并购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购行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的关联方交易;
(4)同一项目享受过国家、省、成都市资金的企业,不再申报本项目奖励资金;
(5)申报项目发生的并购行为符合国家法定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
(6)兼并重组项目的完成时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以商事登记文件变更时间、资产权属文件变更时间为准);
(7)被并购企业应设立运营1年以上。
2.支持类型:除行政划转类企业重组项目外,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或资产收购等方式,实现对并购对象控制的项目。主要类型如下:
(1)股权直接并购。申报主体自主或依托其境内外全资子公司,通过购买境内外企业的股权或向境内外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获得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以企业完成商事登记变更为准;
(2)股权间接并购。申报主体以直接出资人身份参与组建市场化并购基金,依托并购基金购买境内外企业的股权或向境内外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获得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且基金协议中约定投资期结束时,被并购方股权的最终归属权为本项目申报主体。以企业完成商事登记变更和基金投资协议为准;
(3)市场化债转股。申报主体出资直接收购境内外企业有息负债并折股,获得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以企业完成商事登记变更为准);
(4)资产并购。申报主体通过购买境内外企业资产并取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及实际控制权,在当地进行运营生产或转移至市内进行运营生产(以企业完成资产权属变更为准);
(5)吸收合并(兼并)。基于协商自愿和市场化原则,一家或多家企业(不限于被合并企业,还包括研究机构等经济实体)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我市大型企业或其子公司,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在我市依法被申报主体吸收合并(兼并),且被合并企业不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以企业完成商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为准。
(三)申报资料
1.封面和表格(附件3、3-1、3-2):
(1)成都市年度兼并重组项目申报书(封面);
(2)成都市年度兼并重组项目申请表;
2.商事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1)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
(2)被兼并企业的营业执照(境外企业提供当地法定的企业注册证明书等材料)。
3.公司法定效应文件复印件:
(1)申报主体决策机构同意实施对外并购的决议;
(2)申报主体的公司章程(若有上级母公司,需提供体现大型企业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出资人关系和股权关系方面的材料);
(3)被并购方企业新、旧公司章程(重点反映公司权力、决策和执行机构的变化,境外企业需提供中文版)。
4.项目完成股权、资产并购或吸收合并(兼并)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专业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双方并购交易合同;
(3)银行提供的资金交易转账凭证;
(4)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外汇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境外并购)。
(5)股权收购项目属相对控股的,需提供对被并购企业实际控制权证明材料;
(6)债转股项目的,需提供债权人书面认可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及还债办法材料;
(7)资产收购项目的,需提供资产交易证明及土地、房屋、专利、商标等被收购资产的权属变更证明;
(8)股权间接并购项目的,需提供并购基金出资人协议、申报主体的实际出资交款凭证、基金在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文件、基金管理章程等;
(9)吸收合并(兼并)的,需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
(10)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材料的其它法律效力文件,如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并购项目的核准批复、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政府部门或当地政府的意见文书等。
5.财税资料复印件:
(1)申报主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若有上级母公司,需提供母公司集团对应期的财务报告和报表)。
(2)申报主体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纳税证明。
6.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4);
7.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3)。
(四)政策咨询
简阳市经科信局企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27028573
八、申报时间及工作流程
(一)申报时间
每年4月1日—4月30日(30天),企业须于规定期限内准备完毕相关申报材料并报对应单位和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工作流程
1.各对应单位及业务科室在收集完毕企业项目申报资料后,在初核的基础上,统一报市经科信局(产业发展科)汇总。
2.市经科信局发函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收集项目申报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及守法经营等环节相关情况,其中:市统计局负责出具申报企业(项目)年度在库(入库)情况证明;市税务局负责出具申报企业年度应税收入情况、地方经济贡献情况,是否存在因偷漏税及未按照规定缴纳税费等受到相应处罚的情况说明;市应急局负责出具申报企业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接受相应处罚的情况证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出具申报企业年度是否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同时审核申报企业是否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出具申报企业年度是否发生环保责任事故及接受相应处罚的情况证明;市人社局负责出具申报企业年度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金及接受相应处罚的情况证明;
3.市经科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独立审查,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审查意见。由市经科信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
4.市经科信局组织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产业功能区等召开联席会议审核,提出奖励意见建议。
5.市经科信局将拟奖励企业资料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审定过后,由市经科信局负责,将受奖励企业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
6.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市经科信局,市经科信局将奖励资金兑现给各申报主体(企业)。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企业务必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准备项目申报资料,不得随意更改及缺漏,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件一式三份)。
(二)同一项目享受过国家、省、成都市资金的企业,不再申报本政策内相关奖励资金。
附件1
简阳市技术改造补助项申报书
( 年)
企业名称(盖章):
所 属 镇 (街):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时 间:
附件1-1
简阳市技术改造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 年)
填报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和企业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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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镇(街) |
| 企业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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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产业功能区 |
| 企业年度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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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细建设地址 |
| 企业年度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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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 企业年度上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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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含主要产品及其产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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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情况 | 批复机关 |
| 批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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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时间( 年 月 日) |
| 批复项目建设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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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的计划总投资 |
| 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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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批复的设备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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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情况 | 开工时间( 年 月) |
| 竣工时间(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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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 年度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
| 其中:土建投资(含土地、厂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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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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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经济社会效益 | 销售收入 |
| 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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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 创汇(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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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 |
| 节能减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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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企业负责人 |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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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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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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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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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情况 | 开户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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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审核意见 (盖章) | 简阳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2
×××项目竣工报告
一、项目立项情况
×××公司×××项目于×年×月×日经×××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批准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开工建设及竣工投产的基本情况
(二)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含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土建投资等的完成情况)
(三)项目变化情况
(四)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
(五)实施的节能减排措施及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六)结论意见
三、项目财务决算书
附件1-3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发票名称 | 开票单位 | 发票内容 | 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 | 发票金额(含税)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开票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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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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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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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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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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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企业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真实;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申报资料中的付款凭证、发票和其他证明材料的事实存在,真实可靠;
四、本公司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简阳市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奖励项目
申 报 书
企业名称: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时间: 年 月 日
(注:封面用淡蓝色纸)
附件2-1
简阳市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奖励项目申报表
( 年度)
单位:人、万元
附件2-2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 性质 | 所属 行业 | 职工 人数 | 前两年营业收入 | 项目所属年度效益情况 | 企业联系方式 | 所在产业功能区 | |||||
20 年 | 20 年 | 营业 收入 | 利润 总额 | 上缴 税金 | 资产 总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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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简阳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简阳市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奖励项目”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该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自愿申报简阳市 年鼓励企业发展壮大项目,现承郑重诺如下:
本公司所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利用虚假资料瞒报、虚报等手段通过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审查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我公司将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xxx 公司(盖章)
202x年xx 月xx 日
附件3
简阳市支持兼并重组资金项目申报书
企 业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填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注:封面用淡蓝色纸)
附件3-1
简阳市支持兼并重组项目申请表
( 年度)
序号 | 一、并购方企业(申报主体)情况 | |||
1 | 企业名称 |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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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册地址 |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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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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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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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报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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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0 年营业收入 |
| 2020 年利润总额 |
|
7 | 2020 年缴纳税金 |
| 2020 年期末人数 |
|
8 |
企业简介(200 字以内) |
| ||
9 | 在申报期内企业累计完成并购的项目数量 |
| 累计支付的对价金额 |
|
10 | (一)申报主体有上级母公司的,须填写序号11-14 项 | |||
11 | 母公司名称 |
| 母公司对申报主体的持股比例 |
|
12 | 母公司注册地址 |
| 注册资本金 |
|
13 | 母公司2020 年营业收入 |
| 母公司2020 年利润总额 |
|
14 | 母公司2020 年缴纳税金 |
| 母公司2020 年期末人数 |
|
15 | (二)申报主体采用并购基金方式的,须填写序号16-20 项 | |||
16 | 并购基金名称 |
| 并购基金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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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并购基金全部出资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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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并购基金约定募资总规模 |
| 并购基金已完成的募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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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申报主体约定出资金额 |
| 申报主体实际完成的出资额 |
|
20 | 申报主体约定的股份占比% |
| 申报主体实际股份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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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二、被并购企业情况(根据并购方完成的并购数量,自行增加序号22-29 项) | |||
22 | 兼并重组项目的名称 |
| ||
23 | 企业名称 |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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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所在地 |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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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并购标的物的资产评估价值 |
| 兼并重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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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并购资产的合同约定金额 |
| 已实际支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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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持有被并购方股权或资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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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工商注册或资产交接变更时间 |
| 工商或产权登记主管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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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企业简介(200 字以内) |
| ||
30 | 三、申报的全部兼并重组项目情况(500 字以内) | |||
31 | 1.分项目数,逐一介绍并购完成后企业的整合计划、战略目标及未来经营情况预测。 2.若并购完成后的企业已经进入正常运作,需介绍最新生产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指标情况等。 3.逐一介绍新公司董事会构成和兼并方对新公司形成实际控制的形式。 | |||
32 | 四、企业(申报主体)所在地主管部门签章 | |||
33 | 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1.企业性质包括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外资、合资。
2.所属行业: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白酒、精制川茶、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以及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其他行业。
3.所在地特指:省内(具体的市、州)、省外(具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国外(具体的国家名称)。
4.兼并重组方式包括:股权直接并购、股权间接并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并购(全资购买)、吸收合并(兼并)。
5.填报涉及的金额,统一使用“万元”为单位。
6.时间的表示请统一使用“年.月.日”的形式,如:2021.07.01。
附件3-2
( 年)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 功能区 | 所属行业 | 并购类型 | 被并购 企业名称 | 并购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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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3
简阳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简阳市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该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自愿申报简阳市 年支持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现承郑重诺如下:
本公司所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利用虚假资料瞒报、虚报等手段通过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审查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我公司将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xxx 公司(盖章)
202x 年xx 月xx 日
附件4
填报单位:(盖章) ( 年度)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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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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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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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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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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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目标 | ||||
项目目标 | (新增xxx项目xxx个)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文字描述) | (项目个数) | |
质量指标 | (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 (优、良、中、差) | |||
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xxx项目) | (是否按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经费控制) | (依申报数目预测资金) | |||
效益 指标 (可4选2进行填报) | 经济效 益指标 | (带动增长、企业发展方面进行描述) | (优、良、中、差)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带动增长、企业发展方面进行描述) | (优、良、中、差) | |||
生态效 益指标 | (带动增长、企业发展方面进行描述) | (优、良、中、差)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带动增长、企业发展方面进行描述) | (优、良、中、差) | |||
满意度指标 (可2选1填写)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是否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
其他满意 度指标 | (是否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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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 填报人: |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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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产出指标逐项必填,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分别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至少填报一项。按实际需要,各项指标值都可增加行填报。 2.绩效目标应结合具体指标内容细化和量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