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济南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3.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4.申报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工信部官网“政策文件”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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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申报,做好初审及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见附件4)、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于秀,林童0531-51705757
电子邮箱:sgxjwlc@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doc
附件3: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