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及复核工作,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优势、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及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联系人:樊伟群;联系方式:0531-81787736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优势、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及复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