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05-24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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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体系,依据《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
    2.工程研究中心现有条件满足规定基本要求。研究中心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
    3.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申请单位应拥有组建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研究中心,有规范的工程研究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要求
    1.请广泛发动辖区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指导申报单位编写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2.请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出具初步核查意见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3.请于2022年7月1日(周五)前将相关资料文件(正式行文、2022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等一式2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jnfgw_gjs@jn.shandong.cn;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1张(PDF格式申报材料,其中运行情况表及附表另附上Excel格式文件)报送我委(龙奥大厦E804),我委将择优认定。
    

    附件:

    1.《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数据表及附表
    3.证明材料要求及有关说明
    4.2022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

    5.《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通知.zip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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