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9〕529号)和国家有关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等要求,拟组织开展2019年合肥市“两项工程”建设和“优质粮食工程”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企业,均可申报。如企业由其下属不同子公司(控股公司)从事产品生产及销售等行为的,也可视为同一主体。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在失信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得申报。
二、奖补项目及申报要求
(一)支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1.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1)对2018年5月 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增“放心粮油”销售固定网点(示范店、经销点,且被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定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规范经营1年以上)5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企业,新增网点须达到10个以上),经营面积总和500平方米以上,且已注册经营满5年的企业,按“放心粮油”网点数和经营业绩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对经认定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符合“五位一体”发展方向,且被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定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规范运营1年以上的,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3)对国家级或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供应企业(且申报成为粮食应急加工、供应指定企业),在省市质量抽检中,2年内未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的,按放心粮油产值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放心粮油”认定文件;
(4)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认定文件;
(5)经营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主体及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各认定网点的安徽省“放心粮油”企业经营情况月(年)报表(附件3)及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一月销售明细表。“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提供2019年加工统计年报;
(9)“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明细表(附件4);
(10)申请主体2019年度财务报告;
(11)企业承诺书(附件7)。
(二)支持“主食厨房”工程建设。
1.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对符合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相关标准,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被认定为“主食厨房”示范企业,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营网点达10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企业,新增网点达到12个以上),按“主食厨房”网点数及经营业绩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附件5);
(3)“主食厨房”示范企业(含网点)认定文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6)“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明细表(附件6);
(7)申请主体及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各认定网点的营业额清单及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内任一月销售明细表;
(9)申请主体2019年度财务报告;
(10)有配送至学校的,需提供承包合同(含供货协议)或其他证明;近三个月内任一张配送对账单;
(11)企业承诺书(附件7)。
(三)支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创建
1.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对确定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或获得当年“中国好粮油”产品认定的企业,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创建资金投入或“中国好粮油”产品年销售额,择优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省级不重复支持)。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确定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的文件或“中国好粮油”产品认定文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主体2019年度财务报告;
(6)“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与示范县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资金投入情况报告;
(7)企业承诺书(附件7)。
(四)支持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的科学保粮设施建设
1.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对购置科学保粮设施(主要支持环保型清粮机和谷物冷却机等)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按资金投入规模,择优给予不超过购置科学保粮设施总金额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不含代储)的相关文件;
(3)申请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公开招标相关文件;
(6)设备采购合同(协议);
(7)设备购置明细表(附发票复印件);
(8)企业承诺书(附件7)。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日——2月10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实行网上与线下相结合。政策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style="font-size:16px;"> 同时各申报企业准备纸质材料两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2020年2月10日前报送合肥市发改委粮食仓储与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五、工作要求
请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及申报材料接收、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
2.“放心粮油”经营情况一览表;
3.各认定网点安徽省“放心粮油”企业经营情况月(年)报表;
4.“放心粮油”经营明细表;
5.“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
6.“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明细表。
7. 企业承诺书(1-3);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