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通知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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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是经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国科奖社证字第0080号),并已成为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的重要奖项。为了适应当今形势下奖励工作的要求,2019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对《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办法》和《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规范了申报条件,完善了评审工作机制。

  目前,2019年度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作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统一推荐单位,具体负责苏州企业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及上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和科技人员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为民营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的单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欢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开发团队与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许可的民营科技企业共同申报有关奖项。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等级

1.科技进步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2.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不分等级;

3.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不分等级;(等待通知)

4.钟南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5.专利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三、申报程序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负责苏州大市范围内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报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经由所在区(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报送至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并由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作为推荐机构,会同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统一报至中国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四、截止时间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说明

1、每家申报的民营科技企业只能申报一类奖项;

2、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要求,因推荐名额有限,请相关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据实填报,上报材料的业绩应以2018年度数据为准,并在提交纸质材料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联系人邮箱。

3、整个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有乱收费现象,申报单位可与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办公室或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联系。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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