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 南京市投资促进局
  •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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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也做了针对性部署。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3]12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各区工信部门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平台积极申报,加强对拟申报企业的指导。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栖霞区、江北新区工信部门于5月15日前,组织本地区前四批认定的示范企业,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见附件2)填报评估评价材料。
    二、严格把关。各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企业和平台的初审工作,原则上要从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中择优推荐。
    三、按时报送。申报主体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完成注册并在线填报,往年申报过的单位使用原账号进行填报。申报材料由各区工信部门负责汇总,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申报汇总表”(盖章),于4月14日前将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及电子版刻盘),连同推荐文件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邮箱:531146557@qq.com
    附件: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3.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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