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19〕4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局关于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现开展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市)、钱塘新区经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中明确的项目范围和操作流程,认真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并准备好相关书面材料(前置条件应提供的材料和附件中相关材料)报送市经信局。首次申报中的事后项目,要求项目完工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根据《关于编制2019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建议的通知》(杭财预〔2018〕14号)要求,企业的申报材料须同步上传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未明事项请与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联系,联系人:梅金品、施广轶,邮箱:151716027@qq.com。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