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企业、青蓝企业)发展情况,提高对我市科技型初创企业服务的精准度,进一步推动科技型初创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杭科高〔2019〕6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企业、青蓝企业)年度数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0年(含)以来,经杭州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企业、青蓝企业)。
二、填报内容
包括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研发活动情况、知识产权获得和成果产出情况,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本次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填报程序
1.企业填报。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style="text-indent: 2em;">2.各区、县(市)科技局审核上报。各区、县(市)科技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完善相关数据后上报市科技局。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四、相关要求
1.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杭科高〔2019〕68号)要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取消“雏鹰企业”享受上年度的贷款贴息资助资格。
2.各区、县(市)科技局要切实抓好年度数据填报工作,通知督促各企业及时填报相关资料,为下一步实施精准科技扶持提供依据。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