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般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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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企业:

为继续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市2019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2019年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2019年度裁员率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中:中小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三、申报时间

2019年度一般稳岗返还的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已开通网上申报与查询系统的企业可以进入南宁人社网上经办大厅进行确认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报网址:*** style="text-indent: 2em;">(二)现场申报

未开通网上申报与查询系统的企业,可以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申报:

1.企业一般稳岗返还申请表;

2.企业上年度裁员名单和裁员情况说明(如存在裁员需提供)。

注:网上申报与现场申报选择其一进行申报即可。


   附件:企业一般稳岗返还申请表.xls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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