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9〕1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西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19〕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广西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一)建立家政企业及所管理的家政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组织重点家政服务企业(特别是参与“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以及所管理的家政从业人员按照要求建立信用记录。
(二)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推广。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到社区开展宣传公益活动,让服务触角延伸至社区,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
(三)支持建设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其他项目。重点奖励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示范企业,鼓励家政企业不断完善自身信用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二、申报项目执行时间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20日。
(二)申报项目执行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项目核定及资金拨付
项目经市商务局、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初审意见,上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各市再下达项目计划(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资金计划下达后,获得补助企业可申请不高于支持总额的70%资金,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进行审核拨付资金,项目全部完成后,需经市商务局和财政局的联合验收报自治区商务厅审核签署意见后才予以拨付剩余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说明
1.申请报告中有关项目单位简介要简明扼要,最多不超过200字,说明单位性质、从事(或主管)业务、人员构成、资产及经营情况等。
2.项目投资构成要合理,建设内容要详细。凡采购设备必须与项目需要紧密相关,采购渠道要合理,要列明详细的数量金额。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数量和金额,一般不超过补贴的0.5%,办公车辆及土地出让金不在补助范围内。
3.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要列明建设的内容、面积、工程造价预算等资料。
4.项目中凡涉及会议、培训等项目,请列明参会人数、培训时间。
5.项目费用支付方式要求。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所申报项目的对外支付款项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确需现金支付的款项应说明理由。
(二)有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上须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报项目书加盖公章(可盖骑缝章)。
(三)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一式五份,按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四)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请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西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19〕21号)
南宁市商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5日